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、申论、公安基础知识三科,每科满分均为100分。考试范围参考本次发布的《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科目考试大纲》。笔试采取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、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。2011年3月5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,下午测试申论,3月6日上午测试公安基础知识。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。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×30%+申论成绩×30%+公安基础知识成绩×40%。